女子病逝弟弟获857万后续 遗产争议终审落锤。母亲范某病逝后留下巨额财产,女儿刘某将舅舅范某甲、表弟范某乙诉至法院,要求返还857万余元款项及利息,返还金银首饰、房产手续和五处房屋钥匙、证件遗物等,并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范某生前曾立遗嘱,表示其去世后遗产全部归弟弟范某甲继承,以感谢弟弟一家多年的照顾。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书,驳回了刘某的上诉请求。此前,一审法院判决范某甲将其占有的范某生前留有的手机一部返还给刘某,驳回了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刘某是范某的女儿。范某前夫即刘某的父亲去世后,范某于1981年3月与顾某登记结婚,双方无婚生子女。范某于2023年6月去世,她的父母均先于她去世。范某甲是范某的弟弟,范某乙是范某甲与妻子李某的儿子。李某于2025年2月去世。刘某肢体残疾,身患多种疾病。
2023年6月16日,范某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范某甲代为办理房产过户及银行取款用以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相关事宜。同年6月18日,医院化疗科管床医生郭某出具证明,证实范某神志清醒,可以独立思考问题。2023年6月19日,范某在律师见证下订立遗嘱并签名,明确表示所有遗产归属弟弟范某甲继承。遗嘱还提到,范某在此两三年之前已将100万元现款和三处商铺(估值约160万元)赠与女儿刘某,并承诺若刘某雇佣保姆、生活花销和医疗费用出现欠缺,由弟弟范某甲予以资助,保证其生活、医疗无忧。同日,范某甲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姐姐范某去世后,如刘某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出现欠缺,他将予以资助。
范某生前名下银行账户被取现或转款共计4628483元。范某离世后,范某甲操作其名下银行账户,累计取现、转账人民币3949557.36元、美元1626.62元。前后合计涉案金额857万余元。2023年6月19日,范某甲从个人账户支取300万元,随即由其子范某乙新开设三个银行账户,分别存入100万元,后三笔款项合并存入同一账户。本案审理过程中,范某甲自认占有范某的OPPO牌A59s手机一部。庭审中,范某甲认可该300万元系范某生前赠与范某乙。
另查明,2024年7月,范某甲曾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同年9月该申请被法院依法驳回,认定刘某具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范某甲、范某乙取得范某生前银行账户中的款项不构成不当得利,对于刘某要求二人支付相应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此外,范某生前留有遗嘱,范某甲管理的钱在范某去世后转化为遗产,因范某甲针对范某的遗产纠纷已另案起诉,故本案对于范某遗产问题不予处理。刘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50000元的诉讼请求与本案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故本案不予处理。
对于刘某要求范某甲返还范某家中的现金、美元及金银首饰的请求,因刘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现金、美元及金银首饰是否存在以及实际由范某甲占有,故关于该部分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刘某要求范某甲返还房屋手续及房屋钥匙的请求,因案涉房屋属于范某的遗产,已在范某甲与刘某的继承纠纷中予以处理,本案对此不再予以处理。对于刘某要求范某甲返还范某的手机的请求,因范某甲自认占有范某的OPPO牌A59s手机一部,手机作为范某生前遗留的个人物品,可作为逝者亲人寄托哀思的重要对象,刘某作为范某女儿,与范某手机的归属所产生的精神利益联系更为紧密,范某生前留有的手机由刘某持有更为适宜,故范某甲应向刘某返还。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范某甲向刘某返还范某生前遗留的手机一部,驳回刘某其他全部诉讼请求。刘某不服股票配资平台,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女子病逝弟弟获857万后续 遗产争议终审落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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